【信息时间:2023-04-03 阅读次数:】
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二十大精神,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城市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根据党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统一工作部署,姑苏区城管委高度重视,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四个专题”活动方案,先后组织执法队伍“百日教育整顿活动“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研讨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安排全体干部职工个人自主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同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
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姑苏区城管委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学习交流的前提下,再次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发动各处室机关、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落实全覆盖学习、多渠道宣传、系统化培训、落地性转化、实效化督导,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做到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学,确保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坚持法治指引,强化城市建设,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提升城市功能。始终坚持规划先行、法治引领,科学实施城市建设。开展城市修补,推动工程建设。加快推动第四批交通安防工程建设。“两小”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批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西环高架沿线公共空间立面和居民楼品质、东环高架沿线公共空间立面等3项环境提升工程,10月份启动试验段进场施工,年底全面开工。二是开展立面景观提升。完成北寺塔周边等10条街巷综合整治工程,白塔东路、苏站路段立面整治完成主体工程。加强停车管理。出台《姑苏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停车泊位挖潜,新增泊位近1.6万个,完成共享开放点11处、停泊位790个。完成第二批19条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智能化建设,泊位周转率提升1.5倍。加快组建古城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推动智慧停车平台上线运行。提升火车站功能建设。火车站联合指挥中心竣工投运(年底),完成标识标牌提升改造,美化优化北广场大型公益宣传广告,提高火车站整体形象。
(三)坚守法治信仰,加强公共服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提升服务水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忘初心、循法而行。强化公用设施建设,强化环卫保洁。按照“室外环境、室内标准”要求,在观前街主街、火车站北广场、三香路试点推行“席地而坐”精细化保洁。将主次干道绿化带垃圾全面纳入市场化保洁单位日常保洁范围,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落实重点商圈、窗口地区、背街小巷区域公厕改造升级,完成新庄老农贸市场等10座公厕翻改建和百花洲、桐泾公园内儿童乐园等“第五空间”建设。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持续加大执法处罚、分类宣传力度,推动商家、居民分类习惯养成,打造沧浪、双塔、苏锦3个垃圾分类高质量全覆盖片区。优化公共服务品质,大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明晰职能、简化流程、缩减时限;强化安全监管,服务企业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定法治底线,做到精细管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提升管理能力。始终坚持良法与善治并重、管理与服务结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创新人性化执法模式。综合运用服务、巡查、处罚、信用评价等多种监管手段,广泛宣传事前公开,严格全过程记录,推动源头化解、前端管理和事前防范,以零距离管理推动零对抗执法,实现从处罚性执法向服务性执法的根本转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加快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制“红黄绿”分色管理升级版,针对绿牌、黄牌、红牌分类制定奖惩措施,通过奖优罚劣全面压实各类市场主体环卫责任。重点规范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渣土运输,加强管控景观带、广场、农贸市场,强化市政、规划及旅游领域执法;打造50个无违建示范区、80条无违建示范路创建。积极探索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建“零新增”。精细化系统化治理“城市病”,切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工作始终,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工作与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年工作规划,定期组织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坚持依法决策。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相关工作,征求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坚持带头学法。把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全年召开中心组法治学习5次,组织法治测试2次,确保全体领导、干部学懂、弄通、用会重要法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推动行政应诉“两降一升”工作情况
近年来,姑苏区城管委将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两降一升”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在“夯基础、促规范、强意识、提效能”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行政复议被纠错率高、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高位推进夯基础。我委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两降一升”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日常、日常抓,抓专门、专门抓,及时协调解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同时,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人员配置,配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案件审核人员和办案人员,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建立了以法制人员为主体,专业律师等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中“把脉问诊”,提供专业智力支持。
(二)建章立制促规范。我委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行政应诉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文书审核签发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把行政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
(三)执法监督强意识。通过加大对执法人员和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旁听法院庭审、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理论化、专业化、实践化水平。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项督查,对相关执法办案部门提出对照自检自纠要求,责令限时整改,并将“两降一升”成效纳入全委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四)协调联动提效能。强化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及协调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和诉前调解力度,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充分配合司法部门的调停建议,在当事人自愿且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劝导、教育等方式,力求与当事方达成和解,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合法合理地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撤,认真研究和解决行政诉讼中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委收到行政复议19起,被纠错5起(其中4起为答复时间超期,1起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被要求重新答复);收到行政诉讼17起,败诉0起(不含去年结转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四、落实“三项制度”,深化体制改革
(一)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区城管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机制,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根据双公示工作要求,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实现自动推送。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全程拍照留证和录像,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并逐步推广应用说理式文书,明确执法案卷归档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二)深化体制改革。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苏州市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改革方案》,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派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派驻街道的执法队员,除人员编制关系保留原管理体制不变外,其工作关系、组织关系以及考核奖惩等由街道统一管理,实现“区属街管、街管街用”。改革后,由街道在赋权范围和管辖范围内作为执法主体,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同时将已相对集中到本局但未纳入街道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检查权委托给姑苏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使,各街道办事处指定街道下属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为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的专门机构,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及其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我委多措并举,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法定职责权限,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使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准确把握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厘清实际管理中突出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具体明确、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新政策、新举措。三是强化合法合规审核工作。从制定主体、适用对象、文件内容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准确认定,确保把所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合法合规审核范围。切实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完善审核工作程序,严格审核标准,提升审核质量,杜绝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四是完善备案监督工作。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向区政府报送备案,并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重大合同拟定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研究论证,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严格合同制定程序,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避免合同法律风险。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年初向社会公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于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意见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