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9-05 阅读次数:】
姑苏区是苏州市直管公房最为集中的区域,现辖区内共有直管公有住房3万余户,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有住房的管理和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苏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文件和政策制定年限跨度较长,且体量较大、内容较为庞杂,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陆续出现了部分历史语境变化、管理手段落后等情形,亟待对现有直管公有住房管理文件梳理整合。
在此背景下,区政府于8月24日印发《姑苏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办法》是直管公房管理职能下放后,建立健全姑苏区直管公房管理体制的关键一步,有利于破解现有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直管公房管理的良性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办法》共35条,主要包括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的一般规定、租赁管理、使用规范、征收、附则等5部分内容。明确界定了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的范围,并对直管公有住房的无偿更名、同住家庭人员概念和变更条件、不得转租情形、收回直管公有住房情形等居民关注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区住建委将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原则,以开展专项培训等形式加强《办法》的宣传解读,将文件精神逐级下达,必要时分时段开展解读,及时对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增进社会共识,让《办法》落地有声。同时,全面梳理更新各项业务办理指南,优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直管公有住房管理提质增效,让《办法》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