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
一是以“制度”为矛,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今年上半年率先出台了《平江新城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小型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简化或规避。创新性地提出将小型项目纳入工地常规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流程、部门管理职责、监管内容和工作要求,由安委办牵头组织安监、市监、消防、城管、派出所等力量介入,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以“民生”为底,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夯实网格基础,全面做好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并与今年9月底在平江新城为民服务中心增设服务窗口,将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登记备案纳入为窗口一站式办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窗口开办以来,短短两个月截止已完成小型项目开工登记备案已达40家。
三是以“闭环”为盾,进一步抓好安全长效。对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进行现场整改督办,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发放《检查情况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的跟踪检查形成管理闭环;通过实施月报,不断动态更新项目情况。创新性引入第三方专业安全监理单位对辖区所有小型建设工程安全开展检查,通过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双考核”形式,每月出具《安全监督服务月报》,以多重保障来提升安全监管。2021年全年,累计完成小型项目开工登记备案143家,累计完成小型项目竣工闭合113家,现整个辖区内有27个小型项目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