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25 阅读次数:】
一是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潜力活力。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苏州市注册的便利店(超市)企业,符合条件即可办理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降低了企业进入药品零售领域的门槛。便利店具备店面密度高、社区覆盖面广以及营业时间长特点,拥有得天独厚经营非处方常用药优势,可以提升市民24小时急需常用药便利度。
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实现高效便捷服务。通过简化许可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创新实施“告知承诺+事后监管”模式,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与承诺书后,符合条件者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大幅提升审批效率,节省企业办事时间成本。将现场前置核验转为事后监管,三个月内现场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是推动行业融合,助力便民生活建设。开展便利店(超市)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试点工作,是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重要举措,有效填补了便民生活圈的短板,有助于实现药品零售行业与民生服务多元融合,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一站式”购买生活用品和药品的便捷。6月24日全家连锁便利店在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成为全省首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便利店。